李欣泽发律师函控《平乐赋》未拍完即上线并欠薪90%

5月7日,大陆演员李欣泽通过个人微博发布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的正式声明,直指其主演的网剧《平乐赋》存在严重履约违约行为。声明明确指出,该剧尚未完成全部拍摄工作,制作方北京首润影视传媒在仅完成过半摄制进度后即单方面停工,至今未支付合同约定的90%演出酬劳。

合约签署与拍摄中止时间明确可查

据律师函披露,李欣泽工作室于2024年4月与北京首润影视传媒签订出演协议,确认其饰演男主角“云川”。剧组于同年5月开机,但拍摄进程未及过半便因制作方原因中断,此后再无复工安排。该时间节点与李欣泽方主张的履约状态高度吻合,构成法律层面可验证的事实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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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台预告已开放预约且上线12集

李欣泽方于4月30日发现,《平乐赋》已出现在某串流平台“新片预告”专区,并开放用户预约观看。至5月6日,预约人数达1.2万人。该剧于5月7日正式上线,首更即放出12集内容,片方海报及预告片中均显著使用李欣泽姓名与肖像。此类传播行为未经艺人书面授权,亦未结清对应劳务报酬。

三项人格权利被认定遭实质性侵害

律师函援引《民法典》第990条、第1019条及《著作权法》第38条,主张制作方转让未完成剧集、平台上线含肖像内容的行为,分别侵犯李欣泽的姓名权、肖像权及作为表演者的合法权益。声明强调,平台若明知存在重大合同纠纷仍予上架,将可能与制作方构成共同侵权责任主体。

限期下架要求已同步送达平台官方账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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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欣泽在微博中直接@涉事串流平台官方账号,明确要求其在收到律师函后3个自然日内停止播出《平乐赋》,并彻底删除所有含其姓名、肖像的海报、预告片及相关介绍页面。声明末尾重申“防止损失扩大”的核心诉求,并保留追究全部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截至发稿时,该剧仍在平台持续更新,相关单位未就律师函内容作出公开回应。该剧此前未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电视剧电子政务平台进行备案公示,亦未见于广电总局“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”公示名单,其立项与播出合规性尚待核实。

李欣泽近年参演《琉璃》《少年歌行》《墨雨云间》等多部古装剧,角色辨识度较高。此次维权行动系其首次就影视项目履约问题采取公开法律手段,业内关注后续是否引发同类项目合同执行标准的回溯性审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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